草堂

作者:孙一元 〔明朝〕

溪上高秋云木凉,地偏人事不相妨。开门江日流书幌,背水秋花照草堂。

堑北买田时未就,舍南种竹已成行。幽居自拟王官谷,药裹书签引兴长。

作者信息

孙一元 〔明朝〕
(1484—1520)明人,自称关中(今陕西)人,字太初,自号太白山人。风仪秀朗,踪迹奇诘,乌巾白帢,铁笛鹤瓢,遍游名胜,足迹半天下。善为诗,正德间僦居长兴吴珫家,与刘麟、陆昆、龙霓、吴珫结社倡和,称苕溪五隐。有《太白山人稿》。